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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山海·公益检察】首个“全国生态日”:以检察之力,守护生态之美
时间:2023-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以下简称《解释》)。《解释》于2023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2次会议、2023年7月2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的社会知晓度,将《解释》新含义融入专项监督当中,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广宗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以“以检察之力,守护生态之美”为主题,在县迎宾湖公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解读专项监督内容等方式,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积极融入,为公益诉讼检察提供线索,有助于打通公益诉讼到基层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本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材料100余册,宣传扇子、纸抽等宣传品100余份,张贴专项监督海报20余张,提升“8·15”首个全国生态日的知名度,对于开展专项监督的社会认知度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广宗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度融合。聚焦群众所需,注重从群众角度获得线索,落实专项监督的同时,学习好落实好《解释》的新规定,为生态环境保护、美丽河北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