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保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
为持续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做好打击整治“家族化村霸”集中行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打击有组织犯罪的能力。7月24日,广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邢晓杰和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贺丽洁等人在县政法委组织下,到广宗县综治中心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授课活动。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各乡镇政法委书记、派出所所长参加了培训。
培训主要从立法背景、意义等方面入手,通过组织犯罪的相关概念、推动国家、社会一体化防治及构建反有组织犯罪保障机制三部分向参会人员详细讲述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内容。并通过以案讲法、以案说法的方式更立体的讲述到黑恶势力对社会治安的危害,进一步提高参会人员对反有组织犯罪的认识,深刻的体会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规定,为依法准确及时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法律政策指引,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广宗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为契机,乘势而上、积极作为,全面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有组织犯罪的能力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宗、法治广宗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