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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检察院:切实落实“三个规定” 筑牢纪律防线
时间:2020-05-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建设,58日,广宗县检察院召开2020年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次集体学习。会上,副检察长卫建广传达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的通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成江领学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内容。院中层干部和内勤人员参加了会议。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成江就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提出:一要认真学习张军检察长25次批示指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检察人员对于来自领导干部、熟人、亲友、同学、战友等违反规定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的行为,必须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全面、如实、及时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二要做到全员填报,需填报人员为在编检察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书记员及聘任制书记员。对第一季度重大事项报告零报告的问题,利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了提醒谈话。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把这项工作当作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执行,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将记录填报工作抓紧抓实,形成自觉自愿填报的常态。全体干警要及时记录填报相关表格,政治部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填报、不如实填报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切实使记录表发挥隔离带防火墙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