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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人民检察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教育方案
时间:2019-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学习教育方案。

  一、总体时间

  从2019年9月开始,至11月底基本结束。

  二、参加人员

  以本院副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实现党员干部全覆盖。

  三、目标任务

  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是我们党不断取得成功的重要法宝。开展主题教育要认认真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将学习教育贯彻始终,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确保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取得新进步、达到新高度。

  四、内容方式

  1、本院副级以上领导干部:要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认真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要点》、《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高检院指导性案例》1-13期、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2019年春季中央党校中青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王沪宁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认真学习党史和新中国史,注重运用各领域攻坚克难典型案例开展学习。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宣讲、集中研讨等方式进行,分别在9月、10月、11月每月安排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一次全院集中宣讲。通过庆祝建国70周年主题宣讲、“守初心担使命”主题宣讲、发生在身边先进事迹宣讲等,把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业务知识教育和警示教育贯通起来。

  2、党支部:组织党员以个人学习为主,原原本本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要点》《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高检院指导性案例》1-13期、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资料,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每月开展一次支部集中学习,通过学习指导员和支部书记上党课、学习强国知识抢答赛、“主题党日”等载体将各类学习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同时,还运用“学习强国”等已有的党员教育管理平台,以及微宣讲、微信公众号、微视频、案例教育等载体,增强主题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主题教育期间,每月至少安排1次主题党日。主题教育期间,党支部书记要讲1次专题党课,或者向所在党支部党员报告1次个人学习体会;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等引导党员交流学习体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党员的党性在认真学习、相互提醒、事例启发中得到提高。

  五、学习要求

     (一)学以致用,提高质量。坚持理论与工作、思想、行动相结合,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及时总结交流学习成果,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和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主题教育期间,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坚持静下来、坐下来,全身心投入到学习教育中,做到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机关党支部将运用个别访谈、随即抽查、理论测试等方法督促检查学习情况,确保学习质量。

  (二)及时总结,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对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宣传,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参与主题教育,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